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
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时,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djsyzp@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岗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2。
如报名时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于2023年5月25日17时前发送至gdjsyzp@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4:00-17:00,备齐以下材料原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大学期间如果专科升本科的须注明(详见附件4)。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考生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2年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5)。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1份。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2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1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3日进行,分为2个批次(详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第一批:2023年6月3日上午8:30—12:00
2.第二批:2023年6月3日下午14:00—18:00
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30-8:00到面试地点报到,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00-13:30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2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楼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28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6)。
(三)体检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各位考生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张小一寸照片,空腹参加体检。
(四)考察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家访等方式进行。最终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及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020-83830111(电话)020-8383040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3/content_2749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