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昌宁县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一定的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23年6月21日至25日。
1.报名提供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扫描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昌宁县信访局办公室邮箱(cnxxfjb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6月26日,县信访局对报名人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当天,昌宁县信访局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属实的,由面试成绩第二名的作为替补进行公示。替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福利待遇
县信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如出现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县信访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昌宁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国盛,联系电话:0875—7130217。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昌宁县信访局
2023年6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VlnD_tqiSjigVZ458_X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