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青华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行政文秘、信息撰写,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为: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长计算)。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面试面谈时告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青华街道组织人事办。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及工作简历。工作简历包括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实习履历、个人特长等。
(二)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实践操作等基本素养和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应入职手续。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若本次招聘未达到应招名额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本公告由青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75-3066003,18214664203
附件: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MkB4BXdcNGE0qS_c7gx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