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社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保山市户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保山市户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2.服从单位领导安排,讲组织守纪律,能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服务群众意识;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需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有行政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需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工作地点: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金山路18号)
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社保)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8日
咨询电话:0875—2129110(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认真填报信息,我单位会根据信息初步筛选后联系报名者前来面试。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GBGV06sK3ujlEJhQDI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