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市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面试分上午场次、下午场次开展。
(一)上午场次面试时间
参加上午场次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22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地点;上午7:3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下午场次面试时间
参加下午场次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22日下午12:30前到达面试地点;下午12:3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保山技师学院9号楼(保山技师学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面试方式,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林草技术推广岗,岗位代码1539900400700000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生物多样性研究岗,岗位代码15399004007000002;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管理岗,岗位代码15399004007000007;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护岗,岗位代码15399004007000008这4个免笔试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保山技师学院9号楼门口报到,并进行集中点名。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及规则。
(三)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人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面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进行考前交谈,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引导考生依序进行面试。
(六)考生在考场内面试结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七)考生按照面试工作要求有序离场,考生离场时注意保持安静,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一)笔试岗位:按照《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二)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并出现需要加试情形时,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七、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面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应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与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休息室、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考生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关于体检工作计划
根据《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经研究,拟定于7月24日上午8:00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请各位体检对象体检前注意休息,不熬夜、不喝酒、不进行激烈运动、不服止咳感冒类药物、不吃高脂肪食物、不吃带色素的食物。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附件【附件: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xlsx】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5466/9695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