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方式
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隆阳区太保北路35号)
联系人:熊燕,联系电话:0875-3136186,13508750300。
四、资格审查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再续签合同,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待遇2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
九、本公告由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n5GGrTPFqNyrQ1Ank9Y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