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室工作等相关知识。
(四)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2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23年8月3日至8月4日。
1.报名提供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报名相关材料自行到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3.报名地点: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8月5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当天,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属实的,由面试成绩第二名的作为替补进行公示。替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福利待遇
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如出现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雪纯,联系电话:0875—7130189 1518754721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nj061N9V-51qCRh212E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