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门卫)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公益性岗位1名(限男性),年龄18-60周岁。聘用人员由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管理,履行门卫等岗位有关职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四)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单位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9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周末及节假日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填写《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将扫描件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sdxdfglgld@139.com,报名地址: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甸阳路东侧011号)。
(三)资格审查。由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程序和标准进行(需自费)。
(六)公示。根据面试结果,由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由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八)工资待遇。录用人员工资待遇22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失业险、工伤险)。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5-3030600
邮箱:sdxdfglgld@139.com
联系人:张文强
附件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f7c_ut6IrCk5n4WxpI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