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林草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做日常工作;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进行过失业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本年度内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购买过五险一金;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保密观念强,能够严守工作秘密,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7日在“保山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西侧2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2页-7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4张(近3个人月内照)。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林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1.接到电话视为符合笔试条件,接不到电话的视为不合格;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不开展笔试环节,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对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由拟招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44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合格后工资待遇为30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每在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月。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2099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5-2136796。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dHQPzzGVm3gJ25g_uwf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