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无个人不良记录。
(五)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允许报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要求:性别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传媒、行政管理、电子商务、经济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2-35周岁,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2年以上工作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待遇及管理
1、薪酬:面议。
2、福利: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婚假、产假,内外培训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施甸县供销社办公室(甸阳镇人民路06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本次招聘由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材料,如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报名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分为笔试+面试方式,以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09:00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4:30
地点:施甸县供销社二楼会议室
六、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
进入拟聘人选名单的考生,按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进一步核实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经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单位: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赵女士15925582418(公用)、8121217
蒋女士15887687027(公用)
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UeMZY6i-4vD876gLEN7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