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72名,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承担被留置人员留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楚雄州内户口;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6、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7、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9、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人员,以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警方”以及州人社局有关招聘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通过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楚雄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xzgaj@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姓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岗位行政测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岗位行政测试环节。岗位行政测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岗位行政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等,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
岗位行政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岗位行政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若报考总人数未达到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岗位行政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招聘辅警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勤务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聘对象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顺延)。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楚雄州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待遇标准
按照州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的标准47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进行保障,工作期间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住宿。另外,根据出勤情况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勤务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本岗位勤务模式为轮班制,需参与夜间值守。
六、相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应当关注“楚雄警方”微信公众号。在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四)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七)本公告由楚雄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8-3153110。
楚雄州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M0gZ5aWci3rRMTHnp7z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