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弥渡县基础教育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退休教师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现就我县2024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发挥银龄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帮带青年教师成长,为弥渡县中小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募计划
2024年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领域银龄讲学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弥渡县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面向州内外招募退休的优秀教师、校长,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纳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1.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可招募中小学退休校长、教研员、骨干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对象以中小学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
4.年龄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支教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四、岗位职责
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并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受援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一)国家银龄讲学教师到岗后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工作,申请的校长可以担任招募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申请的教师可以开展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主要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招募学校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学校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银龄教师,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二)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止。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云南省2024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体检报告。
2.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命名格式为:姓名+招募县区+意向岗位。
报名所填信息及提供扫描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所填材料不实或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募公告,受援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州教育体育局复审。
六、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讲学服务期间,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招募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招募学校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三)实施范围、招募对象、招募学校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募2024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要求的,享受省级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工作经费待遇,每人每年给予8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签订协议后,80%按月发放,每月发放6400元(税前),一年按10个月计算,20%年终考核后发放。实施范围、招募对象、招募学校同时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募2024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要求的,在省级工作经费基础上,还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2万元/年。
(四)银龄教师聘用期间,由招募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七、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0872-816****4960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2月29日
来源:http://www.midu.gov.cn/midu/xxgkml/202402/de12615ba10d42eea93cd6f5cea6b9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