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烈士
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
三、招聘对象以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失业登记满6个月;
2.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岗位综合素质要求
应聘人员要求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退役军人及军属烈属优先,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待遇面谈。
1.文职人员: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2.烈士陵园管理员:男,50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附照片)提交至宁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办公室,地址:宁洱县宏远路50号2楼,联系电话:3231459邮箱:nrtyjr@163.com。
宁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
2024年6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0aqPLM43g-_7u0CbQ_G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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