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局辅助执法人员7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165cm;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4、退役军人、有行政执法经验者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处以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待遇
(一)被招聘的辅助执法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辅助执法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含五险一金)。
五、工作程序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六、招聘方式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2024年7月8日在施甸县住建局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开始至名额招满即止。
3.报名地点: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4.报名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5.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待定,等报名结束确定时间进入面视阶段。期间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通知无法联系到或不接听,责任自负。
七、面试
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八、政审
面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协管员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体检
1.按照招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并列人员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高分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按规定和程序和标准,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招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适宜招用条件的,不予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汉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登云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金明副局长
杨永富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成 员:蒋新竹办公室四级主办
李树威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杨登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新竹、李树威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办公室电话:0875—8124547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
来源:https://www.shidian.gov.cn/info/43498/3555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