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审判辅助书记员)岗位3名(男2女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警)岗位1名(限男性)。
二、岗位职责
从事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审判辅助书记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3.报考司法警察(辅警)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在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专法学类专业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限西双版纳州本地户籍或生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9.在满足应具备的上述条件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报名时处于孕期或生产结束不足6个月的;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3月2日;报名方式:请报考人认真填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bnzyzzb@126.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岗位能力测试。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能力测评方式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看打”和“听打”能力。辅警采取警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考察。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已通过岗位测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现实表现、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五)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和提供材料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91-2192264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7日
附件: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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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FDcBYPhTUTxfhIyxG1G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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