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盈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拟招聘20名公安辅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2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公安事业,并自愿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懂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㈡男性: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身高1.60米以上;女性: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身高1.55米以上。
㈢应聘人员必须持有盈江县户籍。
四、招聘岗位
㈠局机关一线部门:2名,男,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㈡局机关后勤部门:1名,男,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㈢基层派出所:7名,男,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㈣治安部门:10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六、工作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合格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每月800元,并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七、招聘程序
㈠在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安网、盈江县电视台、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期为5天;
㈡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小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㈢对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面试;
㈣录取按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公告5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用,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由用人单位考核录用;如被录取人员放弃所考取岗位,则按成绩以高分到低分顺延录用;
㈤对录取人员统一组织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报名时间:2012年11月9日—2012年11月10日;
㈡报名地点: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㈢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3日(县公安局);
㈣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江 8117767
盈江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彦德 8118658、13759201889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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