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提升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 根据习机编议〔2012〕3号文件和习编办通〔2012〕92号文件要求,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到习水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名额和编制属性
本次考调名额共3名,属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求。
4、专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及交通运输、法律相关专业。
5、年龄在25周岁至40周岁(1987年11月12日至1971年11月12日出生)。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正式工作人员均可报考(教师除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习水县交通运输局。
3、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婚者,持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参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 11月16日。参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习水县交通运输局领取准考证。
该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招考职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考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与政策、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城市客运管理知识等。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
参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并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在确定面试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部门张榜和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3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五、体检
按1:1的比例,从参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在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聘用单位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取消参考人员资格后,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参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9、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拟调人员,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及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动审批
对拟调人员在公示结果不影响选用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编委领导审批,完善调动手续。
九、考调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
在考调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527441(县监察局)
习水县交通运输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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