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要求,徐州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统一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安排
集合时间:2012年11月14日早上6:10。
集合地点:徐州淮海战役纪念塔北门门口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办法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下午2:00-4:30。
资格复审地点:徐州市法律服务中心16楼
(原恒天朝大酒店)徐州市复兴南路128号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2、考生必须按时报到,迟到30分钟者,按放弃处理。
3、体检报到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1张,并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
4、体检费自理,体检前不得吃早餐、饮水、保证空腹体检。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若有携带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联系电话
市司法局:0516-80801269。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0516-80800319。
市人社局
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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