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2012年下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可以保留吗?
回复: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或长期有效政策的地区(部门、系统),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过渡政策,允许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有不超过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但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不应晚于2014年12月31日。具体还待进一步确定,你可直接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处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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