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财会〔2013〕11号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属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及各驻普单位,市属会计学会小组:
为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拓展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坚持学以致用,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单位会计工作质量。经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对象和实际应用领域的不同,培训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类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二)企业类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3.营业科改增值税实务。
二、培训事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 3日—5月15日
培训时间: 2013年5月15日—5月30日
报名地点:普洱市财经学校
联 系 人:向丽萍 手机:13577968184
冯广萍 手机:13987922168
电 话 2123309
培训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46号阳光新城92幢D座5楼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普洱分校
三、培训对象
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各驻普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四、培训方法
根据我市不同行业会计人员的具体情况,培训工作将力求实效、便民,采用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
五、培训管理
按规定本次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结束后请参加培训人员持培训合格证到所属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事项。连续两年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不得参加会计系列评比和表彰。
普洱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