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全力推进平安城固建设,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根据《汉中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保障责任书》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辅警(女性不超过10%),作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42名辅警,主要用于协助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和警务室工作。
二、招聘的范围
城固籍复退军人、下岗职工、高中以上毕业生。各农村派出所招聘的辅警仅限于在本辖区乡镇招录,城区两所、巡警大队、局机关招聘的辅警可在全县范围内招录。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人和直系亲属未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在1.70米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口吃、色盲。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以及有驾驶、烹饪技术、精通计算机操作、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四、招聘的方法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政审,择优选聘。
(一)发布公告、报名。通过向外发布招聘公告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公安局政工科填写《报名表》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目测和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米、俯卧撑),大约按1∶2的比例确定人员。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四个方面,满分100分,政治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时事政策等,法律知识侧重于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侧重于公文应用和公文处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后,依照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四)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政审。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由各派出所进行。
(六)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1)对初步确定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发给1000元(含三金及相关费用在内)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适应工作岗位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聘用时间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用。一年用工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聘用。
(八)待遇。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1000元,并根据本人工作考核情况,每月再发给人均200元以内绩效奖励工资(不再享受其他奖金待遇)。由公安机关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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