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乡村小学教师。
一、考试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聘用名额
公开考试聘用乡村小学教师15名。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聘)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录(聘)资格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相关规定;
7、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宁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4-4575499,联系人:董老师、邓老师。
3、报考者亲自报名,须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网上已注册)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缴费:报名时考务费按50元/人·科收取。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于2013年8月21日到宁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1、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聘用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考试聘用名额。
2、确保考试聘用2名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开考比例为1∶3(考试聘用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的开考比例计算后,相应减少少数民族考生考试聘用名额。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150分(考试内容为师范类中等专科学校语文和数学);《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政策性加分
国家和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服务期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面试
(1)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到低以聘用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与拟确定面试人员的最后1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情景授课,面试总分100分。
(3)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特长和专业素养为面试内容;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电话通知。
4、考试聘用成绩计算
考试聘用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聘用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聘用总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40%+《教育公共基础》成绩×40%)×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考试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笔试《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高低、毕业时间长短、本县生源优先的顺序确定。
2、体检由县纪检监察、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七、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分配去向及办法
去向:我县缺编的民族乡小学校(梁子乡中心校、杉树乡中心校、稻谷乡中心校、六铁乡中心校、海子乡中心校、新建乡中心校、倮格乡中心校、跑马乡中心校)。
分配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择学校任教。不愿选择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八、考试聘用纪律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5499(宁南县教育局)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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