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本科三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30分,理科342分,含照顾政策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文、理科考生均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仍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文科附表和理科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1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 “院校在阅”状态,又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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