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由市政府、市教育局投资建设的公益性教育机构,是培养和提高广大青少年科技、艺术兴趣,丰富青少年校外文化生活、发展青少年个性特点、指导与推动学校艺术和科技教育的重要场所。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本单位将公开招聘声乐教师一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声乐教师1名。
2.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3.应聘条件(同时具备)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生干部,工作责任性强;
(2)98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音乐表演专业,有丰富的合唱经验,大学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
(3)本市户籍,身体健康。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副主任、中层干部、专业教师组成。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3年9月6日-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址: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
(3)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拟应聘人员基本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报名。
3.笔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10:00。笔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声乐专业知识。
4.面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10:30。招聘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当场反馈给被面试人员。
5.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13年9月25日下午。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确定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三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以声乐展示、合唱点评(合唱指挥)以及即兴器乐伴奏形式进行。
6.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考核占60%、面试占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7.体检与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和审查。因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9.报批录用。体检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设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2.单位地址:常州市东横街18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68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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