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易门县缺编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易机编[2009]5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2名;
2、岗位设置:县人民医院1人(会计);六街镇中心卫生院3人(护理1人、医师2人);十街乡中心卫生院1人(医师);绿汁镇卫生院2人(护理、医师各1人);铜厂乡卫生院2人(医师);浦贝乡卫生院2人(护理、医师各1人);小街乡卫生院1人(医师)。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易门县户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已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7、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应具备国民教育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限“会计、电算会计、财务与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专业报考;
8、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应具备国民教育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限“护理”专业报考;
9、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应具备国民教育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10、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应持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应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11、已通过卫生类国家资格认证考试,但还未领取资格证书者,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成绩通知单,加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8日至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卫生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每位报考人员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另交面试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共同进行。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考察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于2009年10月12日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1、笔试和面试办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笔试满分为15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应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3、按所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管理及人事代理。
4、本次招聘将根据“岗位设置”需求,按被录取考生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六、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在人大、政协、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事劳动局
易门县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