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评审通知
一、考试组织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评审。
二、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范围
凡是在云南省境内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单位范围内(包括中央驻滇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试科目
200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三)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与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时间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7年9月2日(星期天),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五)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6月15日。
(六)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应的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和报名简章可到报名点领取。
(七)考试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昆明市,各地不再设置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成绩的认定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云南省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此证只在云南省行政区范围内当年内有效。
三、评审申报要求
(一)受理材料时间和单位:申报人员须于2007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会计处)。
(二)申报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登记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份,要求填写最近一年度的。
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
3、毕业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师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
符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
4、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稿件采用通知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见云财会〔2007〕8号《关于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5、反映个人业绩及能力材料(材料需由所在单位审验,并加盖公章);
6、各种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需提交审验);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关手续和材料。
需要参加2007年度评审的考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做好参评材料的准备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1: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以上;
3、大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0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中专毕业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5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根据试点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者。
二、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8—6月15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当先认真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像片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须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持相应的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及近期同底版小1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经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审定资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注:考生当年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07年8月15日—8月25日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范围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答。
(三)考试范围为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考试范围见全国会计考办发布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7年9月2日(星期天),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六、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
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当年度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七、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八、考试用书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制定,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二)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2007)》,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
九、用书领取
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十、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十一、需要查询2007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云南省会计考办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电话:3615309。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
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
1.请注意报名简章上的工作年限和任职的计算方法,并按照简章上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征订考试用书预计7月份到达。
3.破格报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文献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连同报名表一起上报。
4.由于1992年开始会计师统一考试,按规定自1993年(含1993年)后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会计师资格证书无效。
5.在资格审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考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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