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5、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2013年11月15日。
3、报名地点:全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咨询电话:1357679096813763959321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听写测试(占成绩的60%):主要测试考生的笔录(手写记录)能力,采用录音试题,测试时,考生根据统一播放的录音在试卷上答题(即笔录),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准备2分钟,笔录10分钟,检查3分钟),笔录文字量为800字左右。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2、文化知识测试(占成绩的40%):从给定的材料内容,并结合实际写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命题作文,测试时间为90分钟。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应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院政工科、纪检组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每年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月工资14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
本公告由全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全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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