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按照汉中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勉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3]178号),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12〕105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为全县缺编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2013年勉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专以上应往届未就业,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文化程度,学历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http://www.chsi.com.cn验证),且于2013年11月8日前在勉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毕业生。
2、年龄:18至35周岁,即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以来在中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考试收费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收取。
1、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勉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勉县人社局网页、勉县人社局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15天,自2013年11月8至2013年11月22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于2013年11月23日至2013年11月24日到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8国道南侧新兴北路以东)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户口本;
2、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勉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卡;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特设岗位除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的次日重新选择报考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特设岗位的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同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3、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29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由本人持身份证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笔试统一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上级有关考试机构命题。考试范围为:语文(含写作)、法律基础、历史、地理、陕情、汉情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报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勉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勉县人社局网页上公示。同时,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递补。
5、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学历、笔试成绩、工作经历,依次由高到低优先确定招聘人员并公布。
6、考察
重点考察拟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记录等。
7、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报考人员。
8、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勉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勉县人社局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若公示过程中出现未通过人员,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聘用和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者,按有关政策办理招聘和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的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清春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2317(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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