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普明中学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通知(绵委发〔2011〕14号)和绵阳市教体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0〕27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普明中学公开直接考核招聘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生2名到教师岗位(语文1名,数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5.招聘对象一是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但本科或硕士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二是201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应专业。
二、招聘方式
通过初选、资格审查、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学校考核组赴符合条件院校进行宣传动员接受学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11月29日
西南大学:2013年11月30日
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12月1日
四、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末尾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总分不得低于70分。
五、报到、考核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
报到地点:绵阳普明中学行政办
考核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7:30
考核地点:绵阳普明中学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经过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教育体育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的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学校领导、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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