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3〕794号)和《宝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宝市人核发[2006]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从12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3月底结束。
二、对象和范围
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学校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不在本次考核之列。
三、内容和程序
考核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岗位说明书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两类岗位上同时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事业单位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宝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及具体标准,不同岗位应当有不同的标准要求。
年度考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三)部门主管领导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和部门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登记表送达被考核人,经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已满的,应当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以及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和依据,按照上述程序,随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宝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8。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调整工资、续聘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的主要依据。
四、优秀比例确定
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依据各系统上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结果,从低等次向高等次分别按照8%、10%、13%、15%的比例审核,上年度没有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结果的,优秀等次名额统一按8%的比例确定。2013年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综合奖)优秀等次名额,经批准可按本单位总人数的20%审核。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本单位优秀等次比例。
五、有关要求
1、各事业单位应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领导人员、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可对事业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3、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重点审核各单位年度考核的程序、方法和优秀等次比例等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和核准备案工作的事业单位,不兑现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并对其单位年度人员考核情况进行督察,视其情况予以通报。
4、2014年1月10日前,市级各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附件1)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2014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将《优秀等次名额审核方案审批表》(附件6)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同时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及201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结果。各单位同时将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合同样本)一并送达。2013年度获部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综合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可同时上报表彰文件及复印件。
5、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在2014年2月底前,对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附件3)、《考核结果花名册》(附件4)及优秀等次人员的《考核登记表》(附件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增减统计表》(附件9)各一式三份;
3月底前,对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本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附件7)及优秀等次、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花名册》(附件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增减统计表》(附件9)各一式四份。县区优秀人员《考核登记表》由县区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宝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填写应符合人事档案规定,不得复印;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下载地址: www/29/index.html。
市委组织部青干科电话:3260631
市人社局事业科电话: 3260183、3260181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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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来源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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