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形式:
主持与播音专业学生入校后进入专业学院学习。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学绩制管理,学生可根据本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课程、教师、授课时间、学习年限,提前修满学分和学绩者可以提前毕业。学分学绩制充分调动了老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学生掌握了学习的主动权。
考核方式:
在每门课程学习结束后,均需进行两次考核,分为卷一和卷二。卷一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根据题库组织命题工作,命题突出该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通过卷一考试即可取得该课程规定的相应学分;卷二由任课教师自主命题,主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题目注重实践性、应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实际应用。此外,卷二成绩还包括学生日常表现、平时成绩、单元测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实践课程成绩等组成,卷二成绩决定学生的学绩分数。这种考核方式改革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在优势课程上取得较高学绩,来补充劣势课程的不足,实现优劣势互补,突出个性化培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掌握播音和主持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从事广播播音、电视播音、电视节目主持及编辑、礼仪主持、大中型企业的宣传报道能力的中高级应用性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播音、主持、新闻传播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播音方法与主持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实践和独立操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播音和主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采、编、播一体化的能力; 3.具有独立策划、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6.普通话达到2级甲等以上水平。
主干课程:
语音训练、播音发声训练、广播电视学概论、传播学、主持人节目学、电视策划与撰稿、辩论与演讲技巧、电视节目制作、新闻基础理论、新闻采访、朗诵技巧训练、语言表达技巧、影视文学研究、新闻写作、播音主持技巧训练、表演技巧、摄像、形体、音乐知识(理论、欣赏)、基础摄影、纪录片创作、电视节目演播、人际沟通、声乐。
专业特色: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的同时,还要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音频节目录音,后期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和文化艺术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就业去向:
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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