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8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5月10-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和科目详见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08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5小时改为6小时。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省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6号)的规定,我省已报考2008年5月12日下午“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科目和5月13日“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两个科目的人员,均可免费参加2009年度相应科目的考试。在2011年至2015年间,免费参加相应科目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其他科目成绩均合格并在8年有效期内,可在下一年度继续参加一次相应科目的考试,其成绩纳入原8年有效期。有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日期,仍按原规定为最后一个科目成绩合格的日期。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2月20日至3月6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7日,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5月1日至5月7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8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一级建筑师指2006至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二级建筑师指2010至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本文所称“新报考人员”,一级建筑师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06至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二级建筑师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0至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新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通过网上下载)、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台湾居民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建筑学专业学历或学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盖章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85222456、85439923、85452707)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3.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留出必要的时间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为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考生报名时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三、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三角板、丁字尺、订书器、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橡皮和无噪音、无编程功能的小型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可带计算器)。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要给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图板、放置2号图纸和绘图仪器等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在核实每份考卷封面姓名和准考证号的填写情况以及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
四、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五、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2月10日
眉山市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眉山市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眉山市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