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信息中心是云南省人事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的程序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1、“软件开发维护”岗位,招聘人数:1人;招聘范围:国有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或应届(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及相近专业;年龄2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学肯干;熟悉SQL SERVER数据库和JAVA语言,有软件开发专长和2年以上网站开发经验;了解个人计算机,能进行个人计算机常规维护;有一定写作能力,能独立编制应用系统设计方案;普通话水平达二乙及以上并有相应证书。应届(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2、“统计”岗位,招聘人数:1人;招聘范围:全国211工程重点大学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或会计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龄2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稳重、细致、耐心;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以上并有相应证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相关经验;熟悉个人计算机应用并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7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2、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4、《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5、报名时每人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及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可靠。云南省人事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达到规定条件或所提供情况不实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07年8月10日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并同时在云南人才市场一楼办公室门前张贴。参考人员请于2007年8月13日上午8:00-9:30到云南人才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各岗位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7年8月13日上午10:00-11:00
笔试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
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8月15日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并同时在云南人才市场张贴。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将于2007年8月15日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并同时在云南人才市场张贴。
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控制线为80分。
面试时间:2007年8月16日。
面试地点:昆明市五华山光复楼云南省人事厅204房间。
面试成绩将于现场公布。
六、考核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实行等额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服务意识等。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职职工的,按调动程序办理;拟聘人员为应届(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的,按新进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经公开招聘补充的人员,纳入云南省人事信息中心的在职在编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
云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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