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院是我校以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和科研为主要任务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7月的行政管理(行政法)系,2006年10月成立行政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法学(行政法方向)本科专业,宪法学、行政法学、军事法学3个硕士点。设有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3个教研室和军事法学、人权法学、应用行政法等6个研究中心,现有专职教师3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6人,已经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1人。承担着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宪法学、行政法学是省级精品课程,美国行政法学为省级双语教学精品课程,行政法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17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公法研究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全院现有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100人。从2012年起,学院承担教育部批准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学院聘请了一批经验丰富、理论深厚的实务界导师,联合培养人才。建设了多个实习基地,与碑林区法院等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举办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宪法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的社会调查、普法、模拟审判等。学院创办了学生刊物《知行学刊》,设立了“知行”“万国”等奖学金。学院重视教风对学风的示范作用,朴实、勤奋的教师风范为学生树立了榜样,形成“刻苦、踏实、不断进取”的优良学风。多年以来,学院以良好的学风与严格的管理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招生专业:法学(行政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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