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国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一、招生项目
举重、柔道、摔跤、跳水、射击、射箭、游泳、体操、围棋、排球(男子)、田径、乒乓球、网球。
二、免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②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及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具体赛事要求查看附件。
三、报名办法
申请者须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复印规格A4)寄送至我校(以当地邮戳为准,为确保邮件迅速寄达,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正面注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报名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2;电话:029-85310330。
报名材料包含:
①《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此表须申请者所在单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签署意见。
②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③获奖证书;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
⑤身份证。
四、录取办法
我校对报名材料审核后通知申请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实施方案,下设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2.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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