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招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
一、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面向陕西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湖南省、甘肃省、河南、湖北等八省份拟招生艺术类考生30名(文理兼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计划汇编公布结果为准。
二、报名条件
1.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以艺术类(艺文或艺理)考生身份参加2013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舞蹈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2. 参加生源所在地省份的音乐类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者。
三、招生类别
招生省份 | 招生类别 | 报考要求 |
陕西省 | 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大管、中音萨克斯、二胡、琵琶、竹笛、双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上低音萨克斯、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低音提琴、古筝。 | 音乐类联考A2专业组成绩合格。 |
山东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苏省、甘肃省 | 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中音萨克斯、上低音萨克斯、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低音提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键盘类:限招钢琴。 | 校考成绩合格。 |
河南省、湖北省 | 舞 蹈。 | 舞蹈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音乐类考生学校按其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舞蹈类考生学校按其舞蹈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省联考音乐类A2组合格,学校按其专业课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除钢琴、定音鼓外,考生进校后需自备乐器;
3. 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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