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提前了解我校各招生专业调剂的基本政策,现将调剂的基本原则予以公布,供学生参考。若此调剂原则求与国家公布的正式文件有冲突,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各专业的具体调剂缺额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中公布的缺额为准。
我校不开设预调剂系统,调剂考生无须提前寄送材料。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期间,及时登录全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选择调剂专业,我校以此登记信息为准,并网上给予回复,考生收到电子版的复试通知书后即可按我校复试要求来校复试。
一.总体调剂政策
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在A区对应专业的分数线且需达到该生要求调入专业的A区线,即:该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调入专业在A区的分数线。(例如:考生报考理学专业未达到A区的理学专业线,但达到A区的农学专业线,该考生就不符合上述调剂政策的,不能调剂任何专业)。
2.原则上只在同一学科门类里调剂(即初试专业代码和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一致),不能跨门类调剂。如报考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只能调剂至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门类相关专业。
我校农学门类招生专业(即专业代码为09开头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及招生导师的具体要求,接收部分具有相近专业背景以及良好数学基础和生物学基础的第一志愿报考工学(专业代码为08开头)或理学(专业代码为07开头)学术学位的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学术型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反过来,专业学位不能向学术型学位调剂。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正式调剂专业以国家研招信息网中调剂平台中公布的专业为准)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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