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城管科综合管理工作人员队伍,按照《东沙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科综合管理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农村三资平台服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城管科综合性管理工作人员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广州市居民常住户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学历:农村三资平台服务管理和城管科综合性管理工作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垃圾分类指导员需具有大专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6.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3月26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 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六楼603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东沙街报名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四)考察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考察和体检。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由个人承担。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聘用人选
1.确定聘用人选: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构成为:广州市最低工资(随政策调整)+单位绩效补贴,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城市管理科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
咨询电话:81496032;监督电话:81496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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