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按有关规定代表国家对广东口岸的进出境文物进行审核、查验;受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执法机关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文物拍卖标的、进入流通的文物、私人收藏的文物、馆藏文物和社会人士捐赠的文物等进行鉴定。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站决定201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站的工作需要,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暂缓就业)1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所学专业及代码 | 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均为普通高等教育序列) | 备注 |
出纳 | 1 | 应届毕业生 | 会计学(120203k)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专业技术人员 |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招考范围:全国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5)涉嫌违法违纪,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5月8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办公室
(2)信函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限2篇)、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一并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号6楼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办公室,邮编:510075。请务必在邮件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4、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5、招聘单位: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号5至7楼
联系电话:020—87047165
联系人员:郑聪敏、林滔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报名条件,我站对邮寄报名者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5月13日采取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其到本站现场复审。
2、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复审所需提交有关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
(1)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省教育厅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4)个人简历、获奖证明;(5)户口本;(6)学生证;(7)《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8)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9)国外留学归来应聘人员持有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执行。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和面试范围:侧重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及专业技能。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根据拟聘岗位1﹕3的比例,对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如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开考前30分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参加抽签的或抽签但未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期间全程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我站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由本站及行业专家组成,考官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四)体检
我站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站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没异议的,我站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八)举报电话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存有异议的,可向广东省文化厅人事处(电话:020—37803826)进行举报或投诉。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时未出具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条件。
(二)我站在2014年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校的毕业生。
(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四)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未能按有关规定提供有效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个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2014年4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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