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准时进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考录工作透明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2014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工作将全面推行“阳光面试”,在面试考场设置两间旁听室,现场直播面试考室工作实况,有意者可办理旁听证明参与旁听。现将旁听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内容
将2014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的21职位(即:县公安局的基层民警1、基层民警2、基层民警3、基层民警4、金融财会、警犬技术、法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工程监管,县审计中心的工程审计2、财务审计,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监察执法,县会计核算中心的乡镇财会业务,县医保中心的医保业务经办、计算机管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劳动监察1、劳动监察2,县就业局的计算机管理、文秘,县社保局的基金财务、计算机管理、工伤保险经办)58个指标全面纳入“阳光面试”范围。旁听者可到面试考场旁听室观看面试全过程。
二、旁听者条件
旁听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以及本次有招录指标的单位工作人员均可以参加旁听。
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参加旁听。
参加旁听人员须于5月17日前持相关证件(一般居民持身份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相应资格证件)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良玉广场工商银行5楼)登记并领取《旁听证》。因考场旁听室设施有限,每间旁听室限员20人,按登记先后顺序取满20人为止。
三、旁听时间、地点
旁听时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
旁听地点:石柱县电大(教师进修校)三楼旁听室。
四、旁听要求
(一)旁听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旁听证》方可进入面试旁听室参与旁听,否则不得准许入场。
(二)旁听人员必须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旁听,要严守考试秘密,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中途无故退场、记录考题和向考生泄秘。若出现违纪情况,将取消该旁听人员的旁听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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