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中共荣县县委办公室、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荣委办〔2012〕40号)文件精神,荣县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18名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对象及要求见《荣县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相关程序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2014年5月25日前,请各应聘者将简历及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颁发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学位证的证明、有效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其它相关材料电子文档通过邮箱发送给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见《荣县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招考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经各招考单位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荣县进行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习成绩优异,无专业科目补考;
4、其它条件详见《荣县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不少于招聘岗位数3倍的人员进入考试。
2、考试
考试方式为模拟讲课,由招聘单位组成5-7人的专业评审组进行面试。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确定应试先后顺序,应聘者准备时间10分钟,讲课15分钟,应试内容为申报岗位相应学科学段荣县现行教材内容,专业评审组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3、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待整个考试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参与应试人员的得分及相关优选条件排序确定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作为拟聘对象(其中河西幼儿园、西街幼儿园、北街幼儿园应聘者按得分排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相应学校),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步完善报批手续后,招聘单位、拟聘对象第一名和就读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在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如拟聘对象第一名悔约,招聘单位可按批准的拟聘对象按序递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4、资格复审
2014年7月15日前,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者,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它相关证件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作违约处理;不符合本招聘方案应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天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违约处理)。
6、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查询拟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
7、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审批及聘用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核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作违约处理)。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核)聘用。
五、组织实施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负责监督。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荣县教育局:伍洪彬18909007192
荣县教育局地址:荣县旭阳镇文庙街68号;组织机构代码:0083102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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