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2年度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安置计划,根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部分中央驻皖企业和省、市属企业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民安字[2014]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
二、报考对象、条件
报考对象为2012年冬季颍泉区接收的退役士兵,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士官服现役满12年、服役期间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伤残以及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简称“四类”退役士兵)。
以上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参加考试,其中在部队办理自主就业领取退役金的,以及受到部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的不列入本次考试范围。
三、报考岗位
见附表
四、考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9日
2、地点:颍泉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或有效证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如实填写《退役士兵考试登记表》;
(3)2014年6月12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颍泉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政治常识(含时政,约占30%),法律常识(约占30%),综合知识(包括经济常识、阜阳市情及写作等内容,约占40%)。满分120分。
(三)优惠政策
加分情况以退役士兵原始档案记录为依据,退役士兵报到后从部队补办的材料原则上不作为考核依据,具体加分幅度按照如下标准:
(1)、个人获立一等功以上的加8分,个人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个人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多次立功受奖的以最高一次奖励为准,不累计加分;
(2)、12年以上的士官,从第13年起,每多服役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因病滞留部队的年限不计分;
(3)、退役士兵因战因公致残的,5级至8级伤残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因同一原因伤残并立功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
(四)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加分成绩合成确定,公示一周。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省、市所提供的岗位。如遇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总成绩总分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为先;笔试分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为先;军龄相同的以立功的高低及次数为先。
五、签约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进入选岗范围的退役士兵,由区民政局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出具安置介绍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退役士兵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参加考试及参加考试没有入选的,或入选后自动放弃的退役士兵,按自谋职业方式予以货币安置。
2014年6月6日
阜阳市颍泉区民政局
附件:
阜阳市颍泉区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考试安置省/市企业岗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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