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7号)精神,2014年,萧山区将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欢迎萧山籍考生报考。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计划
2014年萧山区计划定向招收农村社区医生3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
2、承办院校
萧山区定向培养工作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办,考生类别理工类。学历层次为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招录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对萧山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录,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录取。萧山区招录与招聘不实行并轨,招录程序为:
1)符合条件考生按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
3)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本校录取规则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4)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名单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将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以定向区为单位对填报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由萧山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5、其他事项
1)定向培养生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为期3年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
2)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3)定向培养生签订协议书后,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均视为违约,违约者按协议退还定向培养期间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定向培养生工作后3年内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解聘者须退还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具体详见协议)。
4)不明事项可咨询:
萧山区卫生局科教科 0571-82626196,83518296,汪老师,沈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0577-86682000,潘老师
萧山区卫生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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