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区外考调20名优秀教师到我区学校从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日报》、《今日东坡》、眉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msdprc.com上发布)。
一、考调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以外省、市、县(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
二、考调名额
今年我区从区外考调优秀教师共20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东坡区城乡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招聘单位及学科名额详见附件1。
三、录用待遇
凡参加考调后录用的人员,办理好人事调动手续后,即为我区下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岗位晋级等方面与东坡区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报名资格:
1.“双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或所从教的专业为我区学校紧缺学科,且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教师。
2.近5年内曾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或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的在职教师。
3.高中教育教学优秀管理人才和学科教学能手。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其配偶为已在我区工作的“双高”人才和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5.中小学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经区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获得报名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208号-东坡区教育局人事股203室。
联系电话:028-38298766、38296388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相关证照: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2张,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附手写个人履历原件一份;
3.佐证材料。个人相关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著述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交原件以供验证,同时,上交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7月10日前)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认定申报者的资格。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7月17-18日)
参照东坡区公招教师的面试办法,内容以东坡区学校现行教材为准,在15分钟内,通过说课、上微型课等方式展示个人教学技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科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统计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7月22日前)
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由人社局具体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指定地点: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
(六)拟录用公示(7月25—31日)
由领导小组提出拟用人选初步意见,报请区编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面试入围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公示期间有举报被查实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和办理相关手续被视为自动放弃,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公示。
如因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其余条件均在合格范围内的,是否予以录用,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审批办理(8月15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办理好同意调出或辞聘解聘手续后,由区教育局下属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正式生效。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明宇(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霞(区委组织部长)
成员:詹金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永祥(区监察局局长)、柳强(区财政局局长)、王勇(区编办主任)、石冬如(区教育局局长)。
七、监督保障
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纪检、人事、教育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东坡区考核录用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东坡区2014年从区外考调优秀中国足彩网单位及各学科名额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