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永和镇幼儿园和“一村一幼”师资的请示的批复》和《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数及岗位
(一)聘用人数:15名
(二)聘用岗位:永和镇幼儿园7名、共安乡林丰村1名、和平乡迎春村1名、和平乡桠溪村1名、和平乡解放村(血杠)1名、永胜乡顺河村1名、吉星乡同心村1名、共安乡象鼻村1名、永和镇新华村1名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性质:编外用工
(二)待遇:人均每年2.4万元包干使用(含保险),在“一村一幼”规划村实施的幼儿园(班)工作的教师根据地区艰苦类别每月将给予一定的农村教师交通生活补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公告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工作日)17:00止。
3.报名地点: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4.报名程序:
①报名注册。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报名,如实、准确填写《金口河区2014年公开聘用幼儿教师招考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②资格审查。由教科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面试)
招聘考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考生须于8:00到达考点)。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①微型课。应聘人员现场以幼儿园教材为内容抽签确定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上微型课8-10分钟。②自弹自唱(曲目现场抽签确定)。钢琴、电子琴由教科局提供,其他乐器自带。③舞蹈。素材自备(现场提供电脑作为播音设备)。④简笔画。主题现场抽签确定(统一提供纸张,绘画工具自带)。
4.加分:
①户籍在金口河区的加2分。
②在金口河区从事过幼儿或学前教育一年以上经历的加5分。
③彝族加2分
凡具备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都可加分,累计计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供户口簿、幼教经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送交教科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由教科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填写《金口河区2014年公开考核聘用幼儿教师政审表》,由教科局组织政审,凡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办法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7天,若无不良反映,由区教科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出现岗位缺额,依据考生填报岗位调配自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招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报考人员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1.本公告由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0833-2716687、0833-2718449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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