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事代理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岗位(人事代理制)24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师资格,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者,教师资格应是与学前教育相关的科目);
(六)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要求:
1、报考者年龄在26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2、本市户籍,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能提供相应的学历档案资料);
3、本市以外户籍,必须是2012年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16日—20日,在洪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和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户口必须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登记照片2张,到洪山区教育局大楼D层指定窗口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拟采取笔试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笔试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公共基础知识、适应岗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等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参加资格复查和体检。在复查、体检过程中出现被淘汰者,严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及时通知递补人员并予以公示。
如果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最后并列名次人数超过拟聘人数,则按并列人员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员核查相关考生的试卷,登记试卷专业知识的得分情况)。如果笔试专业知识得分也相同,则组织并列名次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时间:2014年7月30日(周三)9:00-10:40;地点:马房山中学。
(四)公示
考试成绩出来后,8月2日在洪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考生成绩。8月7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洪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五)签约
公示期间无异议,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分配到区属各幼儿园,由幼儿园和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区教育局备案后,在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在洪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653670、87882789。
洪山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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