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岗位11名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及保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聘用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二 中 | 数学 | 1 | 数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本学段本专业教师资格证 |
生物 | 1 | 生物 | ||||
幼儿园 | 乡镇 | 9 | 学前教育 | 中专 |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
幼儿教育 | 教育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保育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36021,县教育局:0717-533136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在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8日下午5: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招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可放宽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到1:2,若仍达不到招聘岗位报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相应岗位时,应填写《长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案于8月10日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长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当日,因面试考生缺考,只有一名考生参加招聘岗位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自弹自唱、少儿舞蹈、命题简笔画、考官提问等。其中自弹自唱抽签确定曲谱,现场弹唱,少儿舞蹈自选曲目,自备伴奏带。
二中教师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说课、回答考官提问。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及相关能力。
考生面试成绩在当场宣布,面试考官(含主考官)共7人,选派面试考官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前,在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考生的拟考资格进行复核。
面试时间:8月12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阳教育信息网)。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8月13日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长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上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照《教师法》以及人事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后,考生应在本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若被聘用,在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之前,只能从事保育工作),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若未能按时取得,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17—5333250,0717—5331391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兴华 县教育局局长
刘忠列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丁书海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红琼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黎尚金 县人社局副局长
毛俊华 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监督员:刘东清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苏 勇 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长
组 员:刘彦成 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长
习文安 县人社局机关事业人事管理股干部
何 鹏 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主任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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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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