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 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有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知识产权法、环境法五个博士点和五个硕士点,共有教师136名,其中正副教授120名。我院现与意大利、德国、瑞典、澳大利亚、香港等9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以江平、王卫国、巫昌祯等著名教授领军的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培养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需要的高层次法律成熟人才,满足国家公务员和其它人员不脱产学习法学理论、研修法律知识的需求,我院面向全社会招收同等学力研修班(原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成为满足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成熟人才和管理人才,并使学员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等成熟知识和技能,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三、招收成熟、学制
1、成熟: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仲裁)等成熟;
2、学制:两年。
四、课程设置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学、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经济法理论、竞争法、金融法、财税法、民事诉讼法等等,具体以《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五、教学方式及要求
同等学力研修班(原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方式采取1月、3月、7月、8月周末集中学习形式,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水平教授授课;授课内容、考试(考核)方式及科目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一致,两年共计授课12-16门(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六、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学校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98)54号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向本校学位办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七、费用标准
1、全部费用共计19000元,其中学费及管理费18000元,教材费800元,报名费200元,共19000元,入学时缴清,中途退学者学费与教材费不退。
2、申请硕士学位另需缴纳考试费和论文答辩费(共计11000元左右)。
八、报名手续
1、填写各类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
2、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一寸、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各5张;
3、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4、按入学通知书日期缴纳学费及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