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办理公共集体户户口托管的时间为毕业生毕业当年的6月1日至10月31日。
办理户口托管应该提供的材料有:(1)《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或《登记证》(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制作身份证的要求);身高、血型证明(县以上医院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填写由“中心”提供的《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表》。
(3)每年每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0元。(云计收费[200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