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复试通知书、推免生无需参加体检和复试)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25日(周五)下午13:00—17:00 | 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 | 研究生处(老科研楼五楼)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2016年我校不收取硕士复试费。 |
3月25日(周五)下午18:00—20:00 | 同等学力加试 | 老科研楼五楼研究生学术报告厅 | 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
3月26日(周六)早7:00—9:00 | 体检(空腹抽血) | 校医院(院内) | 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
3月26日(周六)上午8:00—12:00 | 常规体检 | 校医院(院内) | 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体检时缴纳60元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于体检后15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通知。 |
3月27日(周日)上午8:30—9:00 | 外语听力 | 见复试通知书 | 外语听力外放,不用带听音设备;考生需自备2B铅笔涂答题卡。 |
3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见复试通知书 | |
3月27日(周日)上午11:10—12:10 | 外语笔试 | 见复试通知书 | 考生需自备2B铅笔涂答题卡 |
3月26日—28日 | 分科面试 | 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见分科面试安排的通知或复试通知书 |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考生类别 | 复试报到时需携带 |
应届生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政审表、学籍认证报告 |
往届生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政审表、学历认证报告 |
同等学力考生 |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结业证原件或大专毕业证原件或成教应届生证明(本校可拿学生证),报到时上交证书的复印件(标明准考证号)、政审表、学籍(应届)学历(往届生)认证报告 |
注:同等学力和日语考生除需带以上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为合格),报到时上交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